12月4日|雲南城投公告,公司於2024年12月4日收到雲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交易進展的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將認真整改,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和信息披露管理,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