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丨东阳光(600673.SH) 0.000 (0.000%) 公布,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8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A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格隆汇